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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学校防控流感和禽流感 发生疫情可停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5:4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薛冰 实习生 徐旭珊 通讯员 赖红英) 前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预防流感和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通知》,要求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暴发疫情可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学生不吃野生动物并远离禽类。

  通知指出,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无医疗机构的学校也要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县(区
)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在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定期对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传染病的预防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和食堂卫生的管理工作,对购进禽肉类严格索证和验收,加工要煮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中小学校还应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

  在同时下发的《学校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理指引》中,流感样病例暴发被定义为: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如一个中小学校一周内出现15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处理指引对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提出了多种指导,如发热体温大于38℃伴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劝喻及时就医并回家休息或安排在单独宿舍区居住,不进入公共场所等。指引中还提到,一旦暴发疫情,学校必要时可依法(经县区政府批准)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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