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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无损失开溜也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的哥张某某开车与一骑车人发生碰撞后,对方认为自己受伤了,而张某某认为对方没受伤,不算事故,就驶离了现场。骑车人报警后,张某某于前两天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并被罚款。交管部门提醒,遇到这种情况,请司机朋友不要怕麻烦,一定要报警并当场等待处理,否则将因触犯法律规定受到惩罚。

  今年10月21日晚7:10,的哥张某某驾驶苏A75××7出租车行驶至紫竹林路口,在他
向南左转弯时,一女士骑自行车至此,张某某在刹车过程中,车头右侧保险杠撞到该女士左膝盖偏内位置。当时,该女士双手捏车刹,身体离开车座,两脚落地站住,出租车已近刹死,所以虽然发生碰撞,但该女士并没有摔倒。但是,该女士却感到膝盖部位疼痛,不能屈,就示意张某某下车。张某某没有立即下车,而是将车后倒,从该女士前方绕过往前开了几米后才下车,先看了看自己的车子有没有损伤。该女士要求张某某带她到医院检查,张某某不愿意,认为该女士并无大碍,便开车走人。

  现场两位证人见该女士的脚真的动不了,所以赶紧报了警。交警五大队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调查取证反映,认为此事故完全是因为驾驶员张某某驾车行驶观察疏忽、遇情况措施不力所造成,事发后,未及时报警,擅自将车驶离现场,根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张某某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并将被罚款1000至2000元。(张家驯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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