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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2个厅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58 河北日报

  ●在各类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计划以及资金、信贷等方面,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

  ●获得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的成果,优先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

  本报讯(记者张丽辉)我省将采取有力措施,力促企事业单位向“河北创造”进军。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工商局等12个厅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扶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拥有量,如今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实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虽然近几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我省专利申请增长幅度连年下滑,技术创新能力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等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

  按照该意见,我省将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优势行业,培育、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拥有发明专利、驰名

商标、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将在各类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计划以及资金、信贷等方面优先扶持。建立知识产权与金融相结合的融资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托、质押、投资入股等业务,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将风险投资资金重点用于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

  该意见提出,对符合我省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时,给予一定的申请费和维持费的补贴;对科技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植物新品种权项目,从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建立专利、植物新品种信息数据库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获得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的成果,优先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并已形成产品的,优先认定为省级新产品和推荐国家级新产品;企业注册登记时,以商标、专利技术、植物新品种权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适当放宽;从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自主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的企业,经认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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