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 沧州14家企业被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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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58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马路)近日,沧州市对该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毒物、噪声等)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工作存在问题的14家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一家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企业已被立案调查。 该市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内是否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诊断报告情
记者在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今年该市已有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6家企业正在组织体检,还有10多家企业至今未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据统计,沧州市直企业共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3000多人,至今只有826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不到总人数的三成。 针对检查中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该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了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职业病报告等资料的统一格式,明确了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几项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监督未组织体检的企业,督促其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