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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黑老大欺行霸市遭枪杀 市民放烟火庆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16 法制早报

  法制日报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林川

  龙杰锋有双重身份,一为广东省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一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老大。自2000年至 2005年,“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打架斗殴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

  10月18日下午,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三名参与枪杀当地警察黑老大龙杰锋的罪犯梁金国、梁建文和谭凯信在这里接受法律宣判。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枪杀警察黑老大的主犯梁金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从犯梁建文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从犯谭凯信有期徒刑三年。

  燃放焰火的夜空

  2005年2月24日晚,广东肇庆市四会市(县级市)的夜空中飘着毛毛细雨,但许多市民却聚集在龙江河堤上燃放鞭炮、焰火和礼花。四会的夜空一度火树银花、璀璨通明。

  “黑老大‘龙卷风’被一个杀手干掉了,他是四会的黑社会老大,死了我们当然要好好庆祝一下。”四会市城中区下布村一位吴姓老汉说。

  市民们所说的“龙卷风”是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一名警察。警察被杀是令人震惊的,但为什么四会市市民反到燃放鞭炮烟花庆祝呢?

  经过有关部门调查,龙杰锋居然是四会市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团伙的头目!警察龙杰锋,竟然就是名震四会的 “黑老大”“龙卷风”!

  被枪杀的龙杰锋自从2000年以来秘密编织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团伙,暗中招募了150多人,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进行明确分工。他们经常持猎枪、刀、棒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称霸鱼市、在学校结团组社、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警察龙杰锋之死

  “‘砰砰’两声枪响,车窗玻璃碎片飞进来,我连忙躲在副驾驶座位后面……”惟一目击龙杰锋被枪杀经过的阿枫,心有余悸地描述案发时的情景。

  2月24日夜22时,天空下着细雨,龙杰锋和阿枫等4人搓完麻从“地茂

美食”饭店出来。龙杰锋驾着他那辆黑色凌志轿车行至金三角路段时,突然一辆蓝色女式
摩托车
从后面冲到轿车的左侧。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从衣服里抽出一支猎枪,朝着正在一边开车一边和阿枫聊天的龙杰锋头部连开三枪后,便夺路狂奔,流星般消逝在夜色之中。

  轿车突然失控急速前冲,“轰”的一声,撞在障碍物上停了下来。阿枫连呼龙杰锋的外号:“龙鬼!龙鬼!”车内只有窸窸窣窣的碎玻璃坠落声。阿枫推开车门,疯也似地奔跑着报警。龙杰锋当即被送到

医院抢救,却不治身亡。

  3月24日晚,警方将凶手梁金国抓获。经审讯,“杀手”梁金国揭开了“2·24枪击案件”的真相:“龙杰锋三番四次追杀我,迫使我走投无路,已经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境地,所以我只有横下一条心,干掉他。”

  “龙兴社”骨干黄某曾与梁金国打架而受伤,致使黄某告梁金国故意伤害,梁因此服刑三年。梁出狱后,龙杰锋下达 “追杀令”,扬言不让梁金国“活过正月十五”!躲又躲不过,告又告不了,梁金国表示,“与其他把我打死之后逍遥法外,不如我先干掉他!”

  “龙兴社”竟给成员发工资

  据知情者透露,龙杰锋是四会市罗源镇洞心村人,1997年进入广东省警校学习,1999年毕业后相继在四会市巡警大队、东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调入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1999年,龙杰锋开始秘密纠集罗源镇的一些闲杂人员来四会闯荡,组成以他为首的罗源帮。随着罗源帮在四会的势力日渐壮大,就成立了以龙杰锋的姓氏为名头的“龙兴社”。继而秘密招兵买马,逐步形成了以龙杰锋为首,以邓某、黄某等人为骨干,以龚某、张某等人为主要成员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龙兴社”。他们有纲领,有组织,有分工,经常持猎枪、砍刀、铁棒等凶器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还称霸鱼市、在学校结团组社并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

  据司法机关查证,“龙兴社”为了发展组织壮大势力,先后非法购买了刀具、枪弹等凶器和武器,自2000年至2 005年,“龙兴社”与其他黑恶势力打架斗殴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在四会东城、大沙、姚沙等市区、乡镇农村秘密开办地下赌庄,牟取暴利数十万元;“龙兴社”还称霸鱼市,自2004年5月起向邻近的广宁县多名贩鱼个体户收取保护费10多万元;自2004年开始,还向四会市区多家娱乐场所、酒吧收取保护费近10万元。

  “龙兴社”以四会市汽车站为据点,他们经常聚集在该汽车站的二楼会议室开会,每次聚会,都有多名成员在楼下站岗,不许他人进入二楼会场。凡是“龙兴社”的成员,根据各人执行的任务不同及地位不等可获得相应得“薪资”。而“龙兴社”成员的“薪资”及日常开销,完全是靠向四会城镇的一些鱼市、酒吧收取保护费和开办地下赌场“抽水”、放高利贷等非法收入。“龙兴社”为了笼络人心,对一些在违法犯罪过程中受伤、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药费或给予家属一定的抚恤金。

  欺行霸市鱼肉百姓

  “龙兴社”的地下赌庄非法牟利手段是“抽水”和“收数”。“抽水”是向所有的玩家收取佣金,每个玩家每玩赢一把要向“龙兴社”缴交10%的佣金; “收数”就是“龙兴社”向给赌红了眼的赌徒放高利贷,玩家向“龙卷风”借了钱,必须按照规矩:第三天就要将本金和10%的利息还清,如拖延一天则被追加不菲的滞纳金,“龙兴社”的人会用武力逼着欠款者写下借条,如欠钱不还,“龙兴社”的人就会“采取行动”。

  四会市的酒吧业特别兴旺,大大小小的酒吧不计其数。这些酒吧的看场费也是“龙兴社”的财源之一。

  记者来到四会市城中区一酒吧了解情况,起初该酒吧老板避而不谈“龙兴社”的事。待其妻子出去了,他歉意地笑着说:“我老婆不让我说,她总担心我说了会遭到‘那些人’报复,因为‘龙卷风’的马仔绝大部分现在还没有抓到。说实话,过去四会的酒吧几乎都要给“龙兴社”交看场费,每月几千块,除非你是‘龙卷风’的亲戚朋友。所以,‘龙卷风’死的那天晚上,最开心的可能是我们开酒吧的。我这酒吧爆棚了,一直到快要天亮的时候,客人才回去。”

  假如不给“龙兴社”交看场费又会怎样呢? “那你绝对没法开下去!”一夜总会的酒吧老板这样回答:“‘龙兴社 ’的人隔三岔五来找茬闹事,客人都吓跑了没人敢来了,你也只好关门了。不如交个看场费,买个平安。”

  据了解,四会市三鸟水产批发市场是辐射附近各市县的水产、家禽批发集散地,每天都有许多运鱼车将四会的水产品运往怀集、广宁、广州、东莞、深圳等地销售。四会邻县的一位鱼贩向记者反映,他多年来从事水产品贩运,曾被 “龙兴社 ”的人强行收取了数万元保护费。“要是不交,以前都有人吃过大亏,轻的砸你的车,重的毒打你一顿,还教你收档没得做了。过去有人试过去派出所报警、去政府上访都没用。一句话:你要来四会贩鱼,就得乖乖地守规矩。这是四会市,四会的天下是‘龙兴社’的。”

  公安副局长做保护伞

  5年来,这个在四会作恶累累,犯下5条命案的犯罪团伙“龙兴社”的头目龙杰锋,为何从未受到法律的惩处而逍遥法外呢?尽管受害者一次次地报警、上访、申诉都无济于事。到底是谁在幕后操纵,致使四会恶人当道,百姓受欺有冤难申?!

  据有关部门查证:2000年9月,在四会市人民医院的停车处,“龙兴社”成员吴某、邓某因1元停车费与停车场保管员发生争执并殴打起来。正在医院探望病人的龙杰锋等人闻讯后,持铁棍、木棍殴打保管员,致使其中一名保管员轻伤,另一人被打成轻微伤。案发后,龙杰锋等人被警察当场抓获,送往四会市城北派出所。

  时任四会市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的张伟洲知道情况后,立即找到了当时的城北派出所有关领导说情,想用钱摆平此事。同时要吴某、邓某承担打伤人的全部责任,嘱咐他们不要说出龙杰锋参与打人的事实,并答应只将他们行政拘留15天,到时每人补偿2000元;另一方面,张伟洲又亲自到四会人民医院对伤者软硬兼施,要伤者答应接受和解和赔偿。就这样,龙杰锋逃脱了法律制裁,继续当他的警察。

  2000年10月28日晚,龙华夜总会出警行凶致吴德森死亡案发生后,时任东城派出所的副所长又出面了,副所长张伟洲明知龙杰锋参与打人,却积极按照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的指示,召集东城派出所有关人员以及当晚出警的治安联防队员和巡警,要求他们在上级调查时,共同隐瞒事实真相,使龙杰锋再一次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龙杰锋被枪杀后,为不让龙的违法犯罪事实暴露,时任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股长的张伟洲做出了更荒唐的举动。第二天凌晨1时左右,他打电话给“龙兴社”的骨干成员,叫其召集“龙兴社”的成员到四会市华侨大厦路口“开会”,叮嘱该社成员不要闹事,好让龙杰锋死后有机会盖上国旗。

  “2·24枪击案”案发后,肇庆市警方发起铁拳打黑除恶行动,截至2005年3月29日,四会市公安机关除摧毁“龙兴社”外,还摧毁了其他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8起,抓获各类涉黑犯罪嫌疑人90多人,逮捕1人,刑拘30人,缴获涉黑赃款十多万元,冻结赃款5万多元,缴获“雷明登”猎枪6支,“雷明登”猎枪弹76发,气枪2支,“六四”式手枪弹4发,汽车6辆及各类刀具50多把。

  今年5月,四会市检察院对涉嫌包庇以龙杰锋为首的“龙兴社”黑社会团伙犯罪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原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分别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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