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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解困小区“车位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16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 王涛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04年底,北京私人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29.8万辆。北京小区车位目前的均价在10万 元左右,也就是说,私家车主每年停车就要花掉近1300亿元。

  这对小区开发商来说绝对是块“肥肉”。

  然而,北京私家车数量迅猛增长的同时,却带来了小区车位的“紧张”。这种紧张并不是因为开发商不提供停车位, 而是停车位价格过高。于是,小区车位成了业主最容易“维权”的新热点。《物权法》的即将推出,给有车族们提供了“维权 ”的法律依据。

  东三环边的世桥国贸小区曾出现这样一幕:业主认为停车收费过高,把车停在小区入口处以示抗议。“国贸的地下停 车场一个月租金才1100元,我们这里却要1500元。”小区业主都难以接受。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停车位纠纷逐渐成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新矛盾。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小区的停车位价格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为 依据。大多数小区地上车位按150元/月的月租收费;而地下车位则按市场价或卖或租,租价则在300元/月到1200 元/月不等,售价一般在8万元/个到20万元/个(每月还需要交一定的管理费)不等。一个停车位要十几万元,难怪有人 自嘲“买得起马配不起鞍”。

  北京新铭律师事务所的杨锋律师介绍说:“小区停车位纠纷频出,主要是因为在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上仍没有明确的规 定。业主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知道从何做起。即将推出的《物权法》,将给业主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法律依据。”

  杨律师提到:“本来,作为商品房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一部分,车位的成本已打入房价。也就是说,业主在购房时掏 了车位的钱。”既然如此,开发商是否有权再把车位拿出来卖给业主呢?在《物权法》出台前,我国对此尚没有系统的法律规 定。

  在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物权法草案的审议稿中,关于小区车位有了明确的说法。审议稿 第75条提到,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 外,属于业主共有。

  记者在附近的小区了解到,大部分业主并不清楚停车位是不是属于自己。因为当初购房时在合同上没有明确这一项, 自己也没有特别去注意。看来,那些有车族和准有车族如今需要特别注意了,在购房前签好合同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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