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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公司游走法律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39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亲历“应聘” 揭开“骗子”房地产投资公司黑幕

  据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委员会综合执法案件受理中心统计,从今年3月份至今已经接到了10 00多人的投诉和咨询,并且最近在呈现上升趋势,尤其在北京左岸公社、满庭芳园和公主坟一带这样的公司颇多。另据一位 业内人士介绍,北京一家很有名气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就是靠这种方法实现了资金的原始积累。

  □实习记者 张雪丽周斌

  “我们被一房地产经纪公司给骗了,有40多人,每人交纳了380元的培训费,还要我们每人再交90元的建档费 ,现在这家‘骗子’公司还在源源不断地继续招人……”11月2日中午,《法制早报》社接到一女子的举报和求援电话。

  记者暗访实录

  下午两点,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红民村的满庭芳园小区内一家名为北京博泰宏润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应聘 ”,在电梯口处,记者碰到了同是来面试秘书职位的张小姐。在简要地填写了一份登记表之后,被前台秘书称为经理的一位中 年女子便开始对我们三人同时面试。

  记者:我没有从事过房地产销售的经验可以做楼盘销售的工作吗?

  经理:可以,但是要想从事有关房地产方面的销售工作首先必须要有上岗的职业资格认证书,如果你们没有就要先进 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北京市有这样的要求。

  记者:那我怎样进行相关的培训呢?

  经理:我们可以推荐专门的培训学校,你只需交纳320块钱的培训费加上20到50元的书本费和10块钱工本费 就行。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就可以被录用,并且这个证书是北京市通用的,到任何一家房地产公司都可以用,如果你们现在有的 话可以直接上岗,没有的话培训结束后正式工作一周公司可报销培训费用。

  记者:可是我这方面毫无经验,如果考试没有通过怎么办?

  经理:这个你可以放心,考试内容基本就是老师上课讲的内容,而且会帮你划好重点,通过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通过后就可以直接来公司上班。

  张小姐:我应聘文秘也需要培训考证吗?

  经理:对,我们这里只要是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工作都需要办从业资格证,文秘也需要。

  记者:除了交纳380元以外,正式上岗之前我们还需要交纳其他费用吗?

  经理:不需要,380元属于你们培训考证的费用,公司不会收取你们任何费用。

  记者:通过之后我们的工资和待遇如何?

  经理:七天试用期结束之后文秘工资是每月1800元加300元的全勤奖,一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销售人 员工资每月底薪1500元加2‰到4‰的提成,一周工作五天,两天倒班。每天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中午休 息一个半小时,公司免费提供午餐,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公司免费发放。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即上四险一金 。

  90元建档费惹争执

  然而事实真的像这位经理所说的吗?刚刚走出大楼,记者便遇上一群学生模样的求职者,正与两位身材高大的壮汉大 吵,其中一位壮汉更是出言不逊,威胁着说道:“这个地盘就是我的,不服你找人去,再来找茬可别怪我不客气!”最后这个 人还骂了一句脏话才悻悻而去。

  据这些求职者讲,这两位壮汉便是上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职员。与他们争吵是因为前几日参加了该公司推荐 学校的培训,领证后即将上岗却被告知仍需再交纳90元的建档费。此款项交纳之后,该公司不给开具任何相关的收据或者发 票证明,如果不交,那么就无法上岗,也就意味着380元钱的培训费算是白交了。

  “有一个人交了90块钱,可是工作了十几天,公司却从未提到退回交纳的380元培训费用,而且应聘的是文秘工 作却天天在跑楼盘,很多待遇跟合同上说的也不符,比如工作时间已经明显加长。”一位姓高的求职者忿忿说道:“当时说的 是培训四天,实际上我们只培训了两天,其余的时间是让我们自己找社区实践,而且无论你当初应聘什么职位,以后的工作几 乎都是去跑楼盘,应聘秘书工作的女孩,现在却要每天跑楼盘业务,并没有按照当初应聘时的岗位协议去做。而且当初也没有 提出还要交纳90元的建档费,所以我们要求退培训费,可是他们不仅坚决不退还,还对我们进行威胁。”

  记者随即看了一下一位求职者手中刚刚得来的资格证,封面上印有北京社会力量办学结业证字样公章。价值50块钱 的书本也不过是四本简单的印刷资料。

  公司敛财有套路

  当记者来到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委员会综合执法案件受理中心进行咨询时,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第一 句话就是:“你们可算来了,这种事情早就应该给他们曝光,我今天已经接待了好几位因类似事件来咨询的人了,大部分都是 跟这家公司有关的。”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这方面的投诉主要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的,至今大概已经接到了1000多人的投诉和 咨询,尤其以这家公司的咨询和投诉人员居多,并且最近在呈现上升趋势。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通常这种公司会采取以下套路敛财:首先收取求职者的培训费,否则便不能取得“上岗资格认 证”,而且他们声称如果试用合格这笔培训费公司就会报销,殊不知,培训结束后新一轮的收费又开始了,这时候会以各种名 目收费,不交纳任何一种费用都会让求职者无法开始工作,使求职者越陷越深,最重要的是不会对收费开具任何证明,所以以 后起诉也没有证据。最后即便能上岗工作,他们也会在七天的试用期之内以各种理由将你辞退。

  在北京从事房地产销售的人员是否必须持资格认证书才能上岗呢?正是这个原因使许多求职者花了300多元的培训 费,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双方矛盾深化。

  对此,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些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既不能用于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也不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从业资格证明。

  目前只有两种证书可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证书持有者可签署房地产经纪合同:一种是建设部、人事部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另一种是《北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考评》办公室与《北京经纪人协会 》共同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

  钻法律空子无人来管

  接到了上千起的咨询和投诉,为什么到目前为止,仍没有相关部门来制止此类事件呢?

  这位工作人员颇为无奈的解释说:“从工商管理角度来讲,这种公司都有注册,属于合法公司;对于公安部门而言, 他们没有违法,不存在实际形式的诈骗;而在劳动监察这面,学校收费合理合法,出师资出场地,如果要起诉的话,最多只能 是在学校收费价格的合理性这方面。所以,只有各个部门联合起来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制止这种行为。”

  可见,这种公司正是打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擦边球。同时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很多此类的公司,虽然在相关部门注 册,但大多是只有一个“空壳”——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实业,他们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在北京各大市区不 断的变化办公地点。

  对此,北京市中灿律师事务所于小雪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进行培训时,他不会强 行指派求职人员去哪所学校进行培训,只是进行推荐,没有构成胁迫。当然,这种公司和学校之间肯定会有一定的利益分成, 但是这种举证是非常困难的。进入公司之后的各种费用,又不会给开具任何证明,这就缺少了起诉中有力的证据,同时,短暂 的试用期的合同关系中,存在合同双方互相解除雇用关系的权利,各个环节中求职者都是处于不利的一方面,所以,求职者自 身还是要强化自我保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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