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闪淳昌在宁解读危机“红色警戒”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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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5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4日,由省科协联合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国(南京)第二届城市与工业安全国际会议在宁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参事闪淳昌教授在会上透露,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编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模式,并仿国际惯例制定了4级预警。 3月14日,我国正式宣布“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应对自然灾
据了解,目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重大自然灾害和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而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也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闪淳昌介绍说,目前我国把突发公共事件分成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而且建立了特别严重(红色)、严重(橙色)、较重(黄色)和一般(蓝色)4个预警体系,两者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 据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6大类。除了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25件专项预案和80件部门预案以外,各级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预案。这些预案涉及自然灾害救助、安全生产事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各方面。闪淳昌介绍,如果一个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向上一级一级请示跟有预案应急启动的效率会差300倍。“我们的预案覆盖了社会各个领域,说明我们整个建设已经取得了新的模式”。 闪淳昌认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需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相关法律制度。“在应急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是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政令畅通的指挥机构;在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而法制建设方面,主要通过依法行政,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