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贼爷爷”今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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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老贼受审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林芳、安立、熊晓风报道:一年前,84岁高龄的陈某犯盗窃罪判刑。一年后的今天上午,这个“贼爷爷”又坐在被告席上,他也许是全国最老的小偷。 2005年7月4日晚上8时左右,旅客宋某在广州火车站中广场进站口准备验票,突然一个鹤发老人贴近他身边,不到几秒钟,宋某腰间的一部波导E868手机被盗走。“老狐狸”躲不过“好猎手”,85岁的陈某被民警当场人赃并获。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是湖南株洲人,1920年出生。去年9月曾因盗窃罪被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今年3月刑满释放。可他“偷心”不老,再度被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旅客钱财,数额较大,触犯《刑法》规定,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同时认为,因陈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这个八旬老人为何走上犯罪道路,而且一犯再犯?难道是专业小偷?还是生活所迫? 今天上午9时30分,陈某步履蹒跚地走进法庭。据他说,自己在1946年来到广州,以讨饭为生,一直住在广州火车站附近。老家是湖南株洲的,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为什么会偷东西?”陈某说:“在监狱里有吃有住,比要饭强。” 今天上午10时,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陈某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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