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曝光六则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6: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王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日发布公告,对六家媒体发布的六则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六则广告是:《燕赵都市报》9月17日发布的“AN奥复康”保健食品广告、《每日新报》9月15日发布的“千精鼎”药品广告、《三湘都市报》9月17日发布的“凤保宁”保健用品广告、《大连晚报》9月17日发布的“第一夫人”(免疫识别洁身剂)广告、《齐鲁
据介绍,这些违法广告有的使用消费者名义证明产品疗效,有的使用“攻克”、“彻底解决”、“根治”等用语夸大治疗效果,有的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 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今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工商总局近期对全国部分电视和报纸第三季度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经过半年多的广告市场专项整治,报纸、电视广告总体情况继续好转,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数量进一步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