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力追究不规范执法行为责任 压案不查将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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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7:41 公安部网站 | |||||||||
青海省公安厅针对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第一阶段中查找出的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反映最强烈的“冷、硬、横、推”和不回告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等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出《青海省公安机关严格文明执法四项规定》,切实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这四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安民警违反《110接处警规则》、迟延出警、处
据了解,专项整改活动自8月份进入整改建制阶段以来,青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针对第一阶段查出的10个方面的执法突出问题,坚持边整边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治和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 在追究不规范执法行为责任的同时,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还狠抓执法制度建设。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共制定、修订、完善了229项执法方面的规章制度。(王煜陈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