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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火箭研究院院长厉建中被控挪用公款上亿元(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1:49 新京报

  入主“火箭股份”

  入主火箭股份董事会时,厉建中曾对股东们说:“火箭院强大的技术资本一旦与金融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是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这是火箭院走‘军转民’之路,通过控股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根本原因”

  1999年6月,厉建中多了一个头衔:上市公司火箭股份的董事长。而入主火箭股份,这不仅是厉建中资本生涯的一大转折点,也成为中国航天事业准入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

  完成于这一年的《火箭股份重组报告》称,“火箭股份与琼南洋董事长同为厉建中,其实两公司并无太大关系。(关于琼南洋的重组)火箭院的意思是要么任由其发展,要么将股权再度转让,并不准备将火箭类资产或其他资产注入琼南洋。”

  有人士认为,由此可见厉建中并不关心把琼南洋弄好,早有卖掉的念头。

  需提及的背景是,1986年夏,国务院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中国将按照市场规则对外提供发射服务。

  在此之前,政府财政全额拨款是中国航天企业的惟一资金来源,航天企业从来不用考虑钱的问题。而国务院的上述决定正是试图改变这一状况。

  “中国火箭进军世界的征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厉建中在接受《中国航天》杂志专访时回忆。

  1992年3月22日,在替休斯公司发射“澳星”火箭时,点火仅仅7秒钟就紧急关机;1994年8月28日,休斯公司价值1.38亿美元的澳星B3号火箭,在发射一天后神秘失踪。

  连同随后的两次发射失利,中国航天在国际上的信誉严重受挫。1996年起,中国基本上从国际商用卫星的发射市场上出局。

  由于对外服务暂时没有了出路,政府投入明显减少的航天事业需要寻找新的补给。

  据了解,中国航天经费来源渠道分为政府拨款,企业融资和民品利润,金融机构贷款。

  较1995年,来自政府的资金2001年减少一半,政府投入减少趋势明显。到2001年,企业自身提供的资金比1995年增加一倍。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当时航天经费的筹集中来自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大体比例是1∶3∶1. 1999年6月,厉建中出任火箭股份董事长,并个人拥有其7500股流通股(后配股达到9000股)。

  公告资料显示,火箭院利用所属的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建华电子仪器厂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与武汉电缆所属电缆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等值置换,由此获得上市公司“武汉电缆”26.615%的股权,位列第一大股东,遂更名为“火箭股份”。

  入主火箭股份董事会时,厉建中曾对股东们说:“火箭院强大的技术资本一旦与金融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是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这是火箭院走‘军转民’之路,通过控股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根本原因。“

  火箭院的资料称,1999年,厉建中要求下属单位签订“民品责任令”,确保完成民品总产值6亿元,实现“军品立院、民品兴院”。

  完成重组的火箭股份呈高速成长之态势,2001年还被列为中国上市公司50强候选公司之一。

  在此期间,厉建中组织领导研制成功长征三号甲、长征三号乙、长征二号丙改进型、长征二号F等4种型号运载火箭,其中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于1999年11月20日首飞成功,将“神一”试验飞船准确送入预定轨道。

  与此同时,厉建中也迎来缤纷而来的荣誉:1次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国防科工委科研成果三等奖、首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回国

留学人员”称号。

  除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院长、火箭股份董事长,此时的厉建中还担任中国远望集团、北京航天赛维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董事长。

  2002年,厉建中退出火箭股份董事长一职,只担任董事。彼时,有关琼南洋的财务问题已陆续显山露水。

  2004年4月21日,火箭股份第四次更换大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替换火箭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也就是在股权转让之后,厉建中退出在火箭股份的董事职位。

  而在此前的2004年3月,厉建中及其心腹赵兵同时被“双规”。

  赵兵196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员。其1987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曾任火箭院综合计划财务部部长,1999年5月的董事局换届中,被选为琼南洋董事局常务副董事局。1999年至2000年,任火箭股份副董事长,拥有火箭股份5000股流通股,配股后为12750股。

  除此之外,厉、赵两人还涉足京城的

房地产行业,在西三环附近开发了玲珑花园住宅小区。

  一笔2亿的巨额贷款担保

  2004年1月,建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盈投科技偿还欠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7700万元。作为担保方的火箭股份被列为共同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空空的前台,四张隔板隔出来的办公桌,一个空空的报架,一张浅黄色长桌。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盈投科技”)的玻璃门紧闭着。

  一起针对盈投科技与火箭股份的官司正在被提起:2004年1月,建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盈投科技偿还欠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7700万元。作为担保方的火箭股份被列为共同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书称,1998年8月19日,原告与盈投科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盈投科技按月息6.5175‰计向原告借款2亿元,借款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1998年8月19日至2001年8月18日。截至2003年9月21日,盈投科技共欠本金2亿元及利息7700万元。

  消息披露后,火箭股份的股价应声下挫,这一度被股民称为“盈投门”事件。

  起诉书显示,所涉三方的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系同一时间签订。在随后3年的借款期和2年多的催款期内,火箭股份从未向股民披露这一重要信息。

  火箭股份一位网上管理员称,此前从不知晓这一信息。该管理员自称2000年即入职火箭股份。

  彼时,股民们的推测有两种:担保合同是假的或非法的,火箭股份的高管并不知情;担保合同是真的,他们并没有获得应有的知情权。

  2004年3月,厉建中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股民们很快将其与“盈投门”联系到一起。一个事实是,1999年6月到2002年4月,历时近3年,厉建中担任火箭股份的董事长,而前述担保期限正好跨越其任期。

  工商资料显示,盈投科技原名华元投资有限公司,1997年12月29日于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成立,2000年10月24日更名为盈投科技。其幕后控制者陈军,正是火箭股份的前身———“武汉电缆”的董事长。

  厉建中与陈军

  “武汉电缆”在年报中称,1999年5月,陈军曾将自己持有的“武汉电缆”5856400股法人股,质押给厉建中、赵兵名下的北京玲珑花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年火箭股份重组完成后立即被解除

  陈军,男,1969年3月出生,湖北公安人,现任湖北万绿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环药业(000605)的董事长。此外,陈军还兼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青联委员、湖北省工商联副会长等职。

  资料还显示,孙军曾担任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管理顾问。

  由其控制的盈投科技,注册资金2亿元,其中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2亿,占51%股份;光大中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简称“光大中南”),出资9800万(其中实物出资6800万元),占49%股份。

  光大中南由陈军于1995年5月设立。已公开的消息称,警方在调查原三峡证券时,发现其大股东光大中南的出资不实比例超过88%.

  四环药业的年报还显示,盈投科技的大股东东润时代置业的投资者实为光大中南旗下的四环药业,而陈军正是四环药业的董事长。

  如此看来,盈投科技的两大股东均系陈军的光大中南。事实上,工商资料也显示,盈投科技的注册手续由陈军本人办理,成立后陈出任公司董事兼经理,2000年8月16日去职退居幕后。

  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并没有关于“盈投科技”字样的招牌。该广场客户服务部一位人士称,档案里登记的是光大中南,每月的房租通过银行账号汇来。

  耐人寻味的是,这间办公室的墙上写着另外一家公司的名字———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这家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初期四环药业出资1000万元,其注册地址正是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这意味着2003年5月28日后,不到50平方米的1712室,同时是盈投公司和中商担保公司共同的办公室。

  工商年检材料称,盈投科技2000年至2003年,其税后利润分别为1226.60万元、797.44万元、1289.15万元和1329.28万元。

  2004年1月,盈投科技被诉,这一年公司未年检,但没有资料显示公司曾经到工商部门注销。“武汉电缆”在年报中称,1999年5月,陈军曾将自己持有的“武汉电缆”

  5856400股法人股,质押给厉建中、赵兵名下的北京玲珑花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年火箭股份重组完成后立即被解除。

  由此可以判断,厉建中与陈军的密切交往,应该在“武汉电缆”变更为火箭股份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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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建中案一审开庭

  被告当庭痛哭流涕,希望得宽大处理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记者昨日获悉,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院长厉建中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已于10月17、18日两天开庭审理,厉建中在庭审中承认自己犯罪,两位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

  据了解,厉建中与其下属张玲英一同受审,张玲英是航天一院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同样被指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项罪名。两位律师出庭为厉建中辩护。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方对于厉建中的指控数额比先前起诉意见书有所变化,分别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涉及七项犯罪事实。其中挪用公款的两起事实是与张玲英共同犯罪,分别是1.2亿和4千万。

  厉建中承认自己有受贿行为,对于被指控的部分贪污行为也认为是受贿,对挪用1.6亿公款的指控,厉建中承认动用过这笔钱,但对于“挪用”的性质有异议。

  厉建中在庭审最后阶段痛哭流涕,并向法庭辩称,自己是有专业的人,还可以为国家做出贡献,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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