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公务员招考新规的示范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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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2:02 京华时报 | |||||||||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首次对招考职位不设户籍限制,并明确规定,除特殊职位外,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中不得有性别、身高、体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等方面的限制。招考新规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公平均等的机会、为国家招录优秀人才扩大了选择的范围。这一举措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 一直以来,在国家各种人员招录中,户籍限制一直是报考的重要“门槛”。除了这
公务员招录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政府行为也是一种导向。换句话说,政府通过其作为,向社会传达了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崇尚什么的导向。从这个层面去观察2006年公务员招考新规,可谓意义深远。当然,我们并不期待一个新规一夜之间就会打破当今社会上存在的种种选材用人的“壁垒”,不过我们有理由期待,对那些依然未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标准”的各类招考,这个新规将能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摘编自《人民日报》11月7日文/奚旭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