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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廉租房政府要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5: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李靖记者彭永生)今日起,由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共同起草的《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向外公布。如果你有什么意见,除可在本月25日前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外,还可在11日前报名参加将于本月中旬举行的成都市首场《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立法听证会。

  《办法》要求,凡是申请廉租房的住户,需过市住房保障中心、区房管局、各街道
办事处“三级审核”关,以此来更好地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对于大家关心的保障方式,《办法》指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方式,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办法》规定,接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拒不改正的,擅自转租、转让使用权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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