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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投诉更加方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6:00 今日早报

  通讯员王鸿辉陈碧波本报记者黄淼君

  早报讯发生了劳动纠纷到底该到哪里投诉呢?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市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意见》,对杭州市和市辖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作出明确规定。

  七类用人单位的纠纷市里管

  如果你在下列7类用人单位里工作,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到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投诉:原由省劳动保障厅实施管辖的省属、中央属、部队属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除外);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市属企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用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外省在市区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外地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驻杭办事机构。上述省、市属企业指省、市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由行政许可其设立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各城区之间管辖范围更明确

  “有的企业因为发展的需要,常常会扩大自己的厂区,更甚至搬迁,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就不知道该到哪个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了。”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说,这次出台的规定,对这类问题做了解答。

  根据规定,在下列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可以到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除省、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以外的,住所地(以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准)在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除省、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以外的,用工行为发生地在区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用工行为发生地在区行政区域内的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

  对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在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中有争议的情况,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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