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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陈瑞是否无罪尚存悬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7:41 潇湘晨报

  本报讯杨复华被津市市委政法委初步认定为见义勇为,那么陈瑞杀死小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邱兴隆博士认为,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陈瑞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仅不应赔偿死者家属,还应受到表彰。但是,由于目前仅有陈瑞口供,要确认陈瑞正当防卫还需将证据进一步鉴定、分析。

  目前的刑法体系是明确鼓励公民与犯罪分子斗争的。面对正在作案的小偷,任何公民
都有追捕、扭送他到司法机关的权利,这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因此,在陈瑞的案件中,即便作为普通公民,陈瑞有追捕的权利。在追捕中,小偷先拿刀刺伤陈瑞,就直接威胁到了陈瑞人身安全,属于《刑法》规定中“正在行凶”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公民可以实行无过当防卫,即便刺死对方,也不用负刑事责任。从另一方面来说,小偷在被追捕过程中持刀抵抗,其行为的法律性质就从盗窃直接转变为抢劫,《刑法》也规定对正在进行抢劫等暴力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实行无过当防卫。

  但邱兴隆同时认为,目前并没有完全排除陈瑞故意伤害的可能。小偷身边那把刀是不是小偷的?陈瑞身上的伤是不是小偷刺的?先刺对方的是不是小偷?邱兴隆说,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鉴定、分析现场证据来回答。记者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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