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借让矿主下井治理矿难不过是看起来很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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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
据报道,发改委、安监总局已联合发文,要求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与工人同下同上。针对近年来煤矿行业特大矿难频发,安全隐患丛生的严峻形势,有关部门希望通过强制要求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的规定,来提高他们重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加强检查巡视,尽早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然而,如果我们期望藉此制度来治理矿难,求得安全生产的高枕无忧,显然有点过
更重要的是,在官商勾结、腐败横行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改观时,一些地方官员和监管人员常常与不法矿主结成利益共同体,所谓安全监管成了隔靴搔痒,形同虚设。试想一下,连安全生产法规都可以抛之脑后,违章违规开工都可以无力监督,又怎能奢望他们在矿主下井问题上坚持原则,秉公处置呢? 俞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