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债权人:为夺300万家产抛妻夺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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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51 金羊网-新快报 | |||||||||
负心薄情,始乱终弃,母子分离……本案中的女当事人,也像无数悲情电视剧中苦情女主角一样,在十年的青春中,经历了短暂的甜蜜、噩梦般的婚变、撕心裂肺的骨肉分离,还有遥遥无期的追债过程…… 一子一女唤不回负心汉1995年,才22岁的阿霏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刘景华。刘景华近1.8米的个头,白白净净,一脸斯文,颇得阿霏的好感。半年后,阿霏“鬼使神差地嫁给了他
转移儿女家产强迫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刘景华价值近300万元的股票浮出水面。“有一次,我偷偷去翻他的抽屉,里面竟然有四本房产合同:南海有两套房子,价值50多万;还有车位和铺位。”根据这些线索,法院对刘的300多万财产进行了查封。刘景华于是拒绝离婚。“每天看着一双儿女嗷嗷待哺的模样,我心里就发酸,再加上他发动全家不断蛊惑我,我离婚的立场最后还是动摇了。”阿霏后悔地说。两人离婚不成,财产就解封了。但不到半年,所有财产就不知去向,股票、房子、车位、铺位通通都被卖掉,但钱却不知所终。接下来,刘景华开始对儿女进行“转移”:1998年底藏起了儿子,1999年初藏起了女儿,然后自己也消失了。2001年,刘景华向法院提出与阿霏离婚。为了换回女儿,阿霏只好答应先与刘景华离婚。最后,法院仍然按照1998年时的财产认定,判定阿霏可以得到90多万元。判决一下来,刘便领着女儿找到阿霏,把两袋衣服一扔便跑了。由于刘景华不满白云区法院分割财产的判决,提起上诉。后被中级法院判定基本维持原判,而且在原来90万的基础上又加了10万元的利息,另外追加了刘景华卖车位、铺位折半的13万元,这些款项加起来,阿霏一共可以得到120万。 七年后再见儿子形同陌路“七年了!足足七年啊!直到上两个星期我才见到我儿子的面。女儿也是,到2002年7月离婚的时候,女儿都5岁了,他才把她还给我啊!”不觉间,阿霏已泪流满面。七年后,阿霏终于见到了失散七年的儿子。可阿霏的心更寒了———和儿子对坐了一个多小时,两人竟相对无言。后来开口了,但儿子的话总是冷冰冰的,“感觉就像陌生人”。 广州“老赖”奢侈生活大揭秘(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