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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PVC保鲜膜 发消费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0: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11月8日消息(记者杨静 实习记者鲁艳)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PVC(聚氯乙稀)保鲜膜进行多次抽检和调查,并开展了安全性评估工作。结果表明,上海市使用的PVC保鲜膜总体上符合国家标准,只要科学合理使用,就能减少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上海市市售的多为不需添加增塑剂的无毒性PE(聚乙烯)保鲜膜,由于PVC保鲜膜延
伸性、粘合性及透明性较好,适用于机械包装,上海市部分超市、商店出售食品时仍使用PVC保鲜膜。针对以上情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措施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全市所有超市、大卖场、农贸市场等企业在选购PVC保鲜膜时,要向生产PVC保鲜膜的单位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同时对需加热处理的食品尽量用PE保鲜膜替代,或告知消费者“保鲜膜为PVC,不得加热处理”。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尽量选择PE保鲜膜,并按产品标注规定正确使用保鲜膜产品,严格按照品牌上标注的温度加热。消费者在选购不同采制的保鲜膜时除了可通过保鲜膜的透明度、柔韧性鉴别外,还可通过燃烧来辨别。PE保鲜膜用火点燃后火焰呈黄色,无异味,离开火源也不会熄灭,有滴油现象。而PVC保鲜膜用火点燃后火焰呈黄绿色,没有滴油现象,离开火源后会熄灭,伴有强烈刺鼻的异味。

  鉴于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已对PVC标准调整作出安排,上海市将在国务院有关部委明确后对具体监管措施再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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