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无端搜身少女受刺激要求赔10万 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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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0:54 东北新闻网 | |||||||||
新闻背景:今年2月24日中午,怀某带着女儿去大东区千百家便利店买东西,店员怀疑怀女士偷了东西,并对怀女士及其女晓佳搜身,但一无所获。经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晓佳患了应激性障碍。不久,怀女士将便利店的老板告上了法庭。大东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向晓佳赔礼道歉,赔偿晓佳精神抚慰金10万元,医药费等费用6000余元。 本报讯一次被搜身的经历让16岁的晓佳(化名)变了个人。晓佳被诊断为应激性障
11月7日的庭审中,便利店老板认为,便利店的员工并没有擅自强行搜查晓佳的身体。同时,对晓佳的精神鉴定结果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很难判断。 对此,晓佳的法定代理人、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的迟庆福律师认为:首先,在一审的判决书中,事实已经很清楚,便利店员工确实搜查了佳佳的身体。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医学鉴定科对晓佳进行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结果也是客观真实的。记者周贤忠 ( 沈阳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