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对簿公堂,请首长出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1:0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越来越多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不见“官”的身影,“缺席审判”让原告备感不公。但从明年1月1日起,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温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要求,行政机关首长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此前,我市鹿城区、苍南县已经出台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该《暂行办法》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受市政府或市政府
工作部门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市政府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行政机关首长对本年度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或者涉案标的金额巨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或者市政府法制办建议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出庭。《暂行办法》还规定,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据市人大常委会一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显示,2000年以来全市审结的5000多起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仅64起。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15年间,市本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仅1起。有的行政机关不仅首长不出庭,甚至机关人员也不出庭,全权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毅透露,法院今年就有计划在全市推广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他认为市政府出台《暂行办法》,目的就是依法行政,打造法制型政府,其意义已经超出了出庭应诉的本身。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首先是行政机关首长克服“官本位”思想,真正做到在诉讼中官民平等对话,能在社会上形成老百姓相信法律的氛围;其次,行政机关通过“对簿公堂”能了解本单位的不足,有利于提高执政能力。本报记者黄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