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热价得跟着煤价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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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1:20 新文化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 刘铮) 继煤电价格实施联动后,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文决定,建立煤炭、热力价格联动制度。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 为促进热源企业降低成本,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至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热力销售价格与出厂价格联
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价;如本周期内煤价变动未达到10%,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进行热价调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妥善处理好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热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城乡居民冬季供热采暖,“实施煤热价格联动后,各地政府对热力企业原有的补贴额度原则上不得减少”。 (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