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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维护校园治安八条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3:56 公安部网站

  11月3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工作。会后,广东省公安厅随即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小云作讲话,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治安稳定,为广东省广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今年6月16日公安部、教育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布《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
秩序八条措施》后,广东省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迅速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并通过梳理积案、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及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针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种情报和线索,查找学校治安防范、安全管理的漏洞,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刑侦、治安部门及派出所通过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巡逻防控、继续推行“法制副校长”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交警部门通过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上(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维护,及时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等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管理工作;消防部门则通过指导、督促各学校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和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培训、逃生训练,做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等有效措施,强化校园消防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据了解,6月16日至今,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查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145起、治安案件449起,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1789个(原有3164个),共向校园增派保安员2077名(原有9155名),增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3085名(原有9045名),在校园周边复杂路段和上、放学时段派员维护交通秩序,在校园周边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2867处(原有6530处)、增划人行横道线1316处(原有3566处)、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323处(原有781处),增设临时停车泊位2988个(原有12376个),对校园进行消防检查7226次。

  张小云对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八条措施”作出部署:一是要认清广东省校园治安形势,增强贯彻执行“八条措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下大决心,用硬措施,进一步做好“八条措施”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大各项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八条措施”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严厉打击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和治安防控,继续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继续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三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务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积极与宣传、教育、建设、文化、工商、出版、共青团、妇联和学校等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把“八条措施”作为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校园安全和青年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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