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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范二手房买卖 房产交易资料费执行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6:0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房地产交易市场买卖契约等资料费用究竟应如何收费?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就此发出公告,对南京市二手房买卖、房地产抵押等行为中合同、契约等文本费用进行规范,收费标准从本月起执行。

  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物价部门确定房地产交易市场买卖契约等资料费是本着杜绝浪费、按印制成本加合理损耗收费的原则:房地产(二手房)买卖契约、房地产买卖中介合
同、房地产委托出售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1元/本;商品房买卖契约(黄正本)3元/本,商品房买卖契约(白正本、副本)2.8元/本;除上述契约、合同外的其他表格(申请书、委托书、备案表等)不再收费;买卖契约等各类资料应由购买者按需申购,不得强行搭售。南京市物价局要求,南京市房产交易市场从本月起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实行收费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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