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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保局现场维护职工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6:51 北京晚报

  本报讯昨天的听民意日活动走进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早晨8时30分到下午5时30分,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中心12333共接到市民电话4385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这些电话进行分析,市民们最关心的还是发工资、上三险的问题。

  上公司帮助员工讨工资

  在昨天的听民意活动中,市民小曹来到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原单位经理袁女士的手中接过了自己的600元工资。今年5月底,小曹为读书离开了原单位。单位因小曹不辞而别,5月份的工资一直没发给他。小曹当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与单位交涉多次未果。8月底,小曹以拖欠工资为由将原单位投诉到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局通过调查,认定小曹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原单位支付小曹一个月的工资。由于没有工资额认定,区劳动局根据相关规定协调原单位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小曹。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原单位经理袁女士与小曹当场达成了协议,小曹数着自己的“血汗钱”,欣慰地笑了。

  进工地严查农民工三险

  昨天下午2时,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丰台桥南新华街周围的6家施工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是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三方面。

  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一处施工工地,施工项目的总包方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负责人段先生出示了企业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的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合同。记者看到,劳务分包合同上显示承包单位为四川泸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先生向执法人员介绍,他们每月将工人所得工资的80%发放到手,剩余的年底结清。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市建委和劳动局的相关规定,工资发放要做到月结季清:每月发放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580元,同时每一季度都要将工人工资结清。随后,在检查工人的社会保险问题上,执法人员发现承包方未能当场提供出为工人缴纳工伤和医疗两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此宋先生的解释是“公司办事处可能在四川为工人缴纳了社会保险”。针对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两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并要求其负责人于近期带齐相关材料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相关说明。

  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莫队长介绍说,在今天检查的六家施工单位中,只有两家单位现场提供出了为工人缴纳两险的证明材料。莫队长说,如果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他们应尽快到当地劳动部门或回原籍劳动部门进行办理。

  姜晶晶李祥禄李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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