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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类慢性病药量可开1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6:5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从明年元旦起,患慢性病的在职职工将享受到更方便的医保措施。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方便慢性病患者治疗,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自己所选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或一家社区卫生站,一次可以拿到一个月的慢性病药物。

  通知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
物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药量可放宽到一个月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按规定在本市选择4家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且其中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个人还可以确认一家其派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视同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具体医疗服务。

  据介绍,以往由于社区卫生站受级别限制一次最多只能开出一周的药,慢性病患者在社区看病就得频繁地开药,造成很多不便,因此很多人不愿选择社区医院就医。崇文区一项统计显示,85%的参保人员选择三级医院看病,只有4%的人选择到社区卫生站就医。而实际上,一些慢性病不必跑远路到三级医院去拿药。这项新规定将给众多患慢性病的职工带来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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