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委市政府声明支持正常舆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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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2:07 新京报 | |||||||||
本报讯 最近,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一交警大队长为发泄对一篇批评报道的不满,召集警察冲击当地报社。台州市委市政府在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的同时,特别作出一项声明:“支持新闻媒体正常的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新华社昨日发表题为《辩证看监督雅量待记者》的评论,认为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值得提倡。
评论指出,舆论监督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被视为“洪水猛兽”。一看到媒体的批评性报道,有人就条件反射似地认为是在“挑刺儿”、“找麻烦”、“来者不善”,动不动就给媒体扣上“影响工作大局”、“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帽子。但是,不少地方党政部门对舆论监督采取了正确态度,这种态度来自对舆论监督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评论认为,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可使之成为营造社会和谐的手段。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记者的神圣职责。舆论监督是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批评,更是对被批评者的一种帮助。被批评者如果闻过则喜、闻过则改,就可以将各种批评意见整合成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资源,从而从舆论监督中获益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