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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了行贿者“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2:4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阮友直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检察机关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分别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系统数据库,将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计2006年1月1日正式开展公开查询,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监督行贿者的行为。

  该系统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受理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录入、对外接受查询的内容范围严格限定在1997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等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

  据悉,对于单位和个人行贿,档案不仅将记载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还将记录其住所、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文化程度以及犯罪事实等多个项目。

  对于被判处罚金的单位行贿犯罪案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根据罪行轻重、危害结果及悔改情况,“行贿档案”将保存1年至5年不等,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至5年内未发现新的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行贿记录将在档案中删除。

  该系统实行全国联网,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相关新闻

  省反渎职侵权局成立

  N本报记者阮友直

  通讯员郑勋金文

  本报讯昨日,经省编委批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正式成立,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部门也将陆续更名。

  据悉,从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开始,我省就成立了法纪检察处,2002年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处,3年来,共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2件671人,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亿元,232人死亡,39人重伤。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郑京水介绍,今后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职责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共涉及42个罪名,具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他希望新闻媒体帮助提供我省各地渎职侵权犯罪线索。

  今年我省渎职犯罪大案

  省检察院昨日消息:从今年初,我省已查办渎职犯罪73个案件79人,其中有5起影响大的案件。

  ●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许某明涉嫌贪污1097万多元、共同贪污406万元、受贿320万元、挪用公款1.41亿元的特大案件。

  ●三明市国税局原副局长陈某卫涉嫌滥用职权、受贿70万元、贪污14.26万元和三元分局副局长陈立新涉嫌受贿50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案件。

  ●原厦门市鼓浪屿区财政局局长陈某生,以玩忽职守罪,违反有关财政拨款规定,导致国家财产给国家造成损失900多万元,今年10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厦门市药监局市场监管处陈某平,不履行监管职责案。从2001年至2004年期间,陈某平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监督、审批和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厦门一大药房经理蔡某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5万元。由于陈某平徇私舞弊监管不力,致使大量患者购买该大药房虚假、伪劣的药品造成各种不良反应,后果严重。同时,陈某平还利用职便帮助其他违法经营的药店逃避或减轻处罚,并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0.8万元。目前,陈某平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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