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也可能在婚内强暴丈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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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4:53 重庆晨报 | |||||||||
丈夫霸王硬上弓算不算强奸妻子?妻子会不会强奸丈夫?昨天,在我市第二届刑法学学术年会上,市一分检检察长、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余捷和全市公检法司的领军人物,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的专家教授,针对刑法学改革撰写的近百篇论文进行了讨论。多位专家认为,应将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写入法律。 就此,记者昨天独家采访了主张婚内强奸罪的代表人物———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并非个别现象 据悉,我国1989年-1999年曾大规模进行过“性文明”调查,结果表明:在夫妻性生活过程中,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2.8%%,受害妇女人数至少数百万。但李永升表示,“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判决已有先例 没有明确规定,并不意味着没有判决先例。上海青浦区法院就曾有过这样的判决:因夫妻关系不和,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和丈夫王某离婚。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离婚,王某不服上诉。就在上诉期间,王某强行和妻子发生了性关系,妻子一怒之下,状告王某强奸。1999年2月,青浦区法院判决王某构成强奸罪,判刑3年,缓刑3年。由此,全国展开了婚内强奸算不算犯罪的讨论。 随后,我国又出现了一例个案:夫妻闹矛盾,妻子一气回了娘家。丈夫白某赶到岳母家,趁家中无人,强行与妻子发生了性关系。法院最后判决白某无罪。为什么这个丈夫没有被判强奸罪?李永升解释说,该判决考虑了这样一个因素:妻子没提出离婚,证明两人关系并非无可挽留,如果法院判决丈夫有罪,那么两人将彻底决裂。李永升认为,是否认定婚内强奸,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无可挽留。 丈夫不应“豁免” 而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调查表明,在20岁至52岁的已婚夫妇中,主张妻子不可以拒绝丈夫性要求的,城市男子占19.84%%,农村男子占27.39%%;持同样看法的城市女性占18.66%%,农村女性占33.59%%。 否定婚内强奸构成犯罪的学者认为,夫妻双方都有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有义务,妻子就不能拒绝,丈夫自然也就谈不上强迫。所以,在婚内强奸问题上,丈夫享有豁免权。但李永升认为,这是东方的传统思想在起作用,其实在欧美,将婚内强奸与普通强奸视为等同犯罪的国家已不少。 夫妻可以私了 不过李永升认为,与普通强奸案相比,婚内强奸有其特殊性。首先,婚内强奸应该由受害方自己到法院告状。丈夫硬来,到底要不要把他送进大牢,决定权掌握在妻子手中。法律应该允许妻子原谅丈夫。但在妻子受到威胁强制、无法状告的情形下,法律也应该允许检察院公诉。 其次,现行法律不允许刑事案件双方和解。但在婚内强奸案中,如果妻子愿意和丈夫和解,法院应当允许。 妻子也可能“婚内强奸” 当然,丈夫也可能成为夫妻性关系的受害者。李永升指出,婚内强奸不一定就是使用暴力,在夫妻关系中,妻子也可能采用胁迫或其他方式对丈夫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从而迫使其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所以,妻子也可能构成婚内强奸犯罪。 虽然我国立法暂时不会将婚内强奸写入立法。但是,为了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将此罪写入刑法,李永升教授表示“很乐观”。本报记者肖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