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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制定防治禽流感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5:00 南京晨报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工商局获悉,从今天(9日)开始,市工商局派出督查组,深入到各大农贸市场和禽类批发市场,督促检查防治禽流感8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市工商局制定了《南京市集贸市场防治禽流感工作8项制度》。主要内容有:市场准入制度。凡进入批发市场的鸡、鸭、鹅、鸽等禽类,无三证(检疫证、消毒证、非疫区证明)严禁进入市场;进入零售市场的必须具有检疫证,无检疫证严禁进入市场。严禁疫区禽类进入
市场。实行挂牌公示制度。市场内禽类产品要标明禽类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坚持清点、核实制度。对持有三证进入禽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禽类,不仅要清点、核实数量,而且还要建立进、退场清点制度,进、销数量必须相符。严格消毒制度。批发市场对进场前每车货都要进行消毒(包括运输工具、装载设施等),鸡笼、场地、粪便等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农贸市场对鸡笼、宰杀间、粪便、场地等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其他经营场所也应做好消毒工作。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凡死因不明的病死禽(含运输途中)不准销售,待查明原因后,一律采取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制度。要求各市场建立健全五类台账。

  同时,市工商局还制定了防治突发高致病性

禽流感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级工商部门对本辖区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发生的疫情能及时扑杀,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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