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负责人:中国加入反腐败公约利大于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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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5:22 舜网-济南时报 | |||||||||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声明:中国不受《公约》第66条第2款的约束。公约将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自此,中国已经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近日,监察部负责人称,中国加入反腐败公约利大于弊。 这位监察部负责人称,加入公约,对我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重要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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