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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执照来经营,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1:11 金羊网-新快报

  高明工商执法人员查获首例出租营业执照违法案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叶虹 通讯员 卢沁)记者近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更楼工商所执法人员日前在该镇白石开发区查获了首宗涉嫌出租发廊营业执照供从事美发服务经营活动案。

  近日,该所执法人员在更合镇白石开发区一带巡查时,发现了一间正在经营的美发店,遂进入该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从该店李某(自称负责人,已不知去向)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看到,该执照显示的经营者是冯某(不在现场)。经调查询问,李某最终承认,她与营业执照持有者冯某签订了一份租赁营业执照的合同,约定从2005年7月8日至2005年12月31日,以总租金1000元的价格承租冯某的营业执照从事美发服务。

  由于冯某不在现场,刚开始李某凭着她的一纸合同,认为自己出了租金就有权经营,其他人不能干涉。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有关的工商法律法规,冯某擅自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出租是违法的,李某的经营行为也属无照经营行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楼工商所已依法对出租营业执照的冯某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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