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平塘花炮厂发生爆炸3民工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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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1:20 贵州都市报 | |||||||||
昨日,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平塘县花炮厂“11·02”爆炸造成3民工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求全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坚决实行生活区和生产区分离。 11月2日7时05分许,平塘县花炮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据初步了解,死者杨维芬,女,59岁,在凌晨4时30分上班,她打开封口配料车间的电灯,将中转房药饼搬到封口配料车间,在白炽灯下进行插引作业。另两遇难者于6时30分来到封口车间上班,7时05分许发
该花炮厂租用平塘县种子公司加工房为烟花爆竹生产车间,加工房内存放平塘县种子公司的机械设备,该厂有省公安厅和省乡企局颁发的相关烟花爆竹证书,并于10月11日经过省安监局的现场审查。 为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黔南州安委办要求:全州各县(市)政府要督促安监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违反操作规程、用药种类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全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坚决实行生活区和生产区分离,作业场所限量放药,完善领药和用药制度。 (作者 文隽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