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收钱王小石拒绝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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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0:22 现代快报 | |||||||||
据《竞报》报道“我确实收了钱,这件事教育了我,但我没有犯罪。”这是原证监会官员王小石在昨天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做的最后陈述。此次事件中,他和时任东北证券有限公司驻福州办事处负责人林碧,被控共同受贿140万元。 王小石的辩护律师田文昌辩称,检察机关对于王小石的指控是斡旋受贿。由于王小石在此案中的身份是深交所的工作人员,已经离开了证监会,因此不符合斡旋受贿中对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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