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失控要跳楼干警救下过激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0:5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玲 通讯员周志强)近日,一名妇女情绪失控准备跳下昌黎县人民法院大楼轻生,法院干警及时出手救回了一条生命。 据介绍,这名妇女姓李,有癫痫病史,是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案件的被告姓王,是名住在秦皇岛市区的聋哑人,由于需要他出庭征求意见,主办法官却屡次找不着他,因此案件便一直悬而未决。李某这次再次来到法院向主办法官提供王某的地址,然而当她离开的时候
李某于是返回位于法院3楼的领导办公室,要求法院立即判她跟王某离婚,干警们劝说了半天,她仍然不愿意离开。 大家决定让她冷静一下,李某突然冲到了窗台外侧坐了下来,并从外侧关紧了窗户,表示如果法院当天不判决,她就立即跳楼自杀。干警李春利打开了相邻的窗户,抓住了她的胳膊。在其他干警帮忙下,将李某成功救起。 在救人过程中,李春利等三名干警都不同程度受了伤。事后冷静下来的李某对自己的一时冲动愧疚不已,连连感谢干警们对她的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