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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列入主要领导政绩考核 中职学生将有助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1:29 杭州日报

  上调教育附加用于职教比例

  我国从2006年起上调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这是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的。

  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改善城镇中小学办学条件。200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提高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是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渠道之一。《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农业和地矿等艰苦行业、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

  艰苦行业实行学费减免

  今后,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这是《决定》明确提出的。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扶困助学体系基本建成,高等职业院校贫困生资助已经纳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范围,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制度尚未建立。2004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已经达到1370万人。来自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今后将对顺利完成学业获得更大的信心。

  《决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各地区要把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要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

  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这是《决定》提出的。

  《规定》还要求,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每个市(地)都要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

  支付实习生报酬税收优惠

  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这是《决定》提出的。

  《决定》要求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企业要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要继续办好已有职业院校,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院校,也可以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

  《决定》强调,企业要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

  列入政绩考核并接受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这是《决定》提出的。

  参加中级技能鉴定免理论考

  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是《决定》提出的。

  《决定》明确要求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决定》要求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据新华社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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