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食堂今起禁宰活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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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1:46 华夏时报 | |||||||||
市食品办提醒:不必抢购八角“防禽” 别碰禽类粪便 需及时清洁双手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为确保首都食品安全,昨天,北京食品办公布了6项举措加大禽流感防控力度,即日起执行。特别规定饭店、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严禁购进活禽,举报者有奖。
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暂停活禽交易的规定,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擅自经营、宰杀活禽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严厉打击活禽及其产品场外交易行为。 二是做到批批禽类产品可追溯。各部门加大对销售、储存禽类及相关产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冷库及生产加工企业的重点检查,严禁从疫区购进禽类产品,并做到批批禽类产品可追溯。 三是集体用餐单位严禁购进活禽。加大对宾馆、饭店、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严禁购进活禽,坚决查处用病死禽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严把进京路口。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进京路口、机场、铁路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进入北京市场,依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关进京非法运输活禽及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是举报有奖。畅通举报渠道,对于在防控禽流感期间涉及禽类食品安全的群众举报作到件件落实,一经查实,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六是建立协作和快速反应机制。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果断处理。(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