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性裁员超量须向政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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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2:53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 国务院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
对于产权明晰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通知》还指出,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