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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索赔8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2:53 新闻晨报

  吴涛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宝安松岗东方红百货商场老板陈鹏飞等人殴打孕妇案民事赔偿部分昨天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罗水秀委托律师出庭,向陈鹏飞等5名行凶施暴者提出了总共81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据罗水秀的代理律师称,事发当晚11时,陈鹏飞、郑庚斌等人把罗的双手绑住,用商场接送车带罗到沙埔围一建筑工地,找到罗的丈夫钟某,然后又带两人返回经理室谈处理问题,陈鹏飞提出要钟某赔偿2000元才可以放人,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次日凌晨3时许,民警将罗解救并送往医院急救。经法医鉴定:罗因被暴力殴打,致怀孕5个月的胎儿死亡,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挫伤、烫伤,占体表总面积达33.8%,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

  据了解,受害人罗水秀从8月14日入住医院,已经花去医疗费7万元。经过医院主治医生评估认定,罗还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目前罗的伤情极其严重,身体极为痛苦,较长时间不能恢复劳动。为此,罗水秀请求法院判令陈鹏飞等5名被告赔偿其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等合计81.84万元。

  在法庭上,行凶的主使陈鹏飞对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内疚,并称愿意尽最大的努力赔偿。他同时对受害人提出的赔偿数额存在异议,认为罗的后期治疗费应该进行公正的评定,伤残鉴定也需要权威部门来鉴定。此外,他认为罗要求的误工费工资过高。罗的律师则指出,受害人每月的工资是有相关证据为依据的。其他几名被告则称没有赔偿能力。

  目前,法院对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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