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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放开社会补课班审批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2:57 东北新闻网

  新《办法》规定,学生补课必须自愿,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小学生收费每课时不得超过10元

  沈阳的“禁补令”终于开始松动了,市教育局、物价局刚刚出台的《沈阳市面向中小学文化补习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即日起放开社会补课审批,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开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

  并不意味着补课班可以随便开了

  这是沈阳在经历6年严格控制社会补习班后,第一次放开审批。教育部门表示,此举是为更好满足市民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补习市场,打击黑补课班。不过,放开社会补课审批,并不意味着补课班可以随便开了。

  这份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均可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机构。据介绍,自从1999年全国严查补课之后,沈阳基本没有审批过新的补课班。由于原有的30多家正规补课班现只剩20多家,已难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要,因此各类黑补课班目前呈愈演愈烈之势。

  绝对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解释说,新《办法》对开设补课班有十分严格的审批条件,比如校舍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必须有素质过硬的校长和一定数量的教师等。想要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到所在区的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最后还要通过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的现场考察,才能通过审批。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为了保证补习班的质量。事实上,沈阳市近年来的社会办学发展也表明,只有那些正规有序、实力强大的补习班才能一直生存下去,并取得市民的认可。新办法中还规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管理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教育部门表示开放审批后将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强调绝对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辽沈晚报高望) [编辑: 钱文胜]1

  业内人士认为,看上去新办法虽然只是对一部分文化补习机构的新要求,实际上却体现出教育部门对补课问题由堵到疏的努力,也体现了“禁补令”在校园以外的松动,意义十分重大。

  通过沈城近年的“禁补”,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应试教育引发的大量补课需求已经无法遏制,单纯的“禁补”只能造成黑补课班的增多,在这种情况下,“禁补令”能否松动关系着沈阳市众多想要补课的学生的切身利益。

  去年,26位沈阳市人大代表便建议“规范中小学课余补课行为,制定合理补课收费标准”,市教育局为此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后表示禁补令取消暂时谈不到,但会认真考虑群众意见。

  新《办法》出台后,一些中小学校长表示,希望教育管理部门考虑校内补课的放开。

  新《办法》新规矩

  ——文化补习机构,必须是“补习”性质,严禁讲新课。学生参加补课以自愿为原则,严禁接受学校整班学生参加补课。

  ——文化补习机构举办者为个人的,须为非中小学在职教师和非中小学教研人员。

  ——授课地点须为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专以外的社会场所,教室采光须符合教学要求,校舍面积在300平米以上,但不得在居民楼内开班授课。

  ——授课时间限定在双休日和假期,每课时为45分钟,学生日听课时间不得超过4课时。

  ——收费指导性标准:小学生每生每课不得超过10元,中学生每生每课不得超过12元。( 辽沈晚报 高望) [编辑: 钱文胜]

  2(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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