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5家报纸签订自律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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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3:00 东南早报 | |||||||||
共同维护报纸发行秩序 早报讯 (记者黄艺芬)昨天,包括本报在内的全省15家文化生活类报纸在榕签订自律协议书,以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近年来,随着报业改革发展,我省报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办报质量不断提高,呈
一、维护我省报刊发行正常秩序,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报刊。 二、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 三、不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 四、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误导读者和广告客户。 五、不以任何内容、任何方式贬损其他媒体。 六、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来征订报刊。 七、不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坚持文明征订。 八、签约后各报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省报协将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举报电话,有违反以上条款经查实者,将视情在《福建日报》上给予曝光,并要在本报上公开刊登道歉启事;对违约情况严重、拒不纠正违规行为的由省报协依照有关程序提请除名,并报请有关管理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报业协会、省邮政报刊发行局和福州、厦门、泉州市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共同维护报纸发行秩序自律协议书的签字仪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