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定党员干部参赌先免职再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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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3:22 西部商报 | |||||||||
甘肃省纪委、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监察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查处党员干部赌博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组织部门给予其免职处分,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党员干部以赌行贿受贿、挪用公款参赌等行为将“重拳出击”。 公安部门 7日内报告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依纪依法办案。公安机关在查禁赌博、办理涉赌案件时,要认真核查参赌人员的身份,凡发现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7日内把查处情况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组织部门 依权限 先免职 组织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的报告后,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先办免职手续,再依据规定处理;不属管辖范围的,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或函转有管辖权的组织部门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报告后,要对参加赌博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不属管辖范围的,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函转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将有关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查处结果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定期通报根治干部参赌歪风 为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歪风,甘肃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定期通报制度。《通知》规定,公安机关要定期综合分析党员干部参加赌博案件的情况,每半年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书面报告一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将定期通报重要案件情况,组织协调治理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重要事项。 不履行职责要追究负责人责任 对各部门在按各自分工履行职责中有下列行为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负责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不认真核实参赌人员身份,对已辨明是党员干部身份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收到举报线索后,不及时转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不及时进行处分;组织部门对公安机关查处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不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