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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上砖砸死路人建房人赔1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4: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焦作讯焦作市中站区居民韩某在路过一施工中的房屋时,被从房屋上落下的一块砖头砸中头部,后抢救无效死亡。焦作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4名合伙建房人共同赔偿受害者家属11万余元。

  2004年8月28日9时左右,孔某等4人合伙为中站区一市民许某建房,韩某从房下经过时被从房屋上坠下的砖头砸死。中站区法院一审判决,4名合伙建房人共同赔偿受害者家属17
万元。但4人中有3人不服,提出上诉。焦作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4被告施工期间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应负事故60%的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 线索提供王亚华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李玉香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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