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地主”输了殴打抢劫牌友 被判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4: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许昌讯因为“斗地主”,三个参与者怀疑另外一个参与者使诈,便将该人非法拘禁并索要钱财。11月9日,记者在禹州市法院了解到,这三个人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共3000元。 禹州市农民吴某、张某、王某与李某4人系牌友,经常在一起“斗地主”,但吴某、张某、王某三人逢赌必输,三人共输了500多元,而李某却常常赢。起初,吴某、张某、王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索回赌资为名,采取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连晓琳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