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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专家认为使“美人计”也算行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7: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金报重庆消息)在前天举行的重庆市刑法学年会上,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朱建华对“受贿”一词作出新解释:接受别人送来的美女或美男的性服务,同样要算受贿。

  他说,目前我国的受贿罪主要还是从物质方面进行认定,但是,为了办事,一些人常常向当权者使用“美人计”,以满足对方生理上的欲望,“美人计”的功能与金钱贿赂如出一辙,因此使用“美人计”也应算行贿。随着我国加入《国际反腐败公约》,性贿赂写入
国家法律势在必然。按照该公约的标准,只要接受了不该接受的利益就构成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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