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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培训考试费涨至三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7:50 潇湘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全面涨价,其中,小型汽车培训费将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至2400元,加上考试费用大概在3000元左右;大型客车的培训收费则由2200元调整到了3270元。

  据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汽车驾驶员的收费标准定在2000元至2200元之间,但随着考试内容的增加、车型增多、培训场地建设投资加大,实际培训成本发生
了较大变化。经成本审核和征求各地意见,昨日,省物价局向各市州物价部门下发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同车型的汽车培训费全面上涨至2260元至3270元不等。

  今后《办法》规定,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指导性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内容、培训场地建设投资和燃油价格变化等情况制定并定期发布,允许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在省定收费标准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以小型汽车为例,目前省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为2400元,市州收费标准则可以在2160-2640元之间浮动。

  《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教学大纲规定,实行计时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2学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除收取培训费、国家统编培训教材费以及可代驾驶员考试机关按照省以上价格、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考试发证费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数码照相费以外,不得向学员收取或代收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学员参加异地考试的食宿、交通、场地训练等费用,由服务单位按实际发生数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学员实际操作训练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学员购买。学员在培训学时完成后,考试不合格需由驾驶培训学校继续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学时收取培训费。记者戴丹 实习生 李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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