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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工作被列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00 南京报业网

  【综合新华社11月9日电】昨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

  明年起上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教的比例

  2010年以前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

  职校毕业生参加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免理论考核

  对职校实习生支付报酬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记者 吕诺)新华社9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决定》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要为社会输送25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10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决定》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我国从2006年起上调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改善城镇中小学办学条件。200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决定》提出,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刘占山表示,今后高等教育将规模适当发展、重在提高质量,高等教育资源的扩大主要是办学规模的扩张而不是学校数量的增长。因此,今后几年不提倡中职和高职升格。《决定》提出,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编辑 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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