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成本监审人员“十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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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26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垄断行业提交价格听证会的成本资料,通常总是有“水分”的。为了真正挤掉重要商品成本的“水分”,昨天,我省物价局出台《重要商品和服务定调价成本监审规则》和《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工作纪律》,给价格听证商品和服务或其他重要商品定、调价的成本审核立规矩。 成本监审工作纪律规定,为确保成本监审工作廉正高效地开展,要求监审工作人员不
企业成本高报是通病 以往无论是物价部门审核房价成本,还是审核药价成本,或者是审核准备提交听证会的重要商品成本资料,发现经营单位把成本往高处报是通病。通常物价局总要挤掉不少“水分”后,才予以公布或提交价格听证会。 举例说,南京一楼盘向物价局申报售价时,开发商的报价是每平方米7000多元。经过重重删减,物价局最终核定的价格不到6000元,被砍掉的“虚头”每平方米将近1000元!原来,该开发商把集资、赞助费,甚至违规罚款等不相干的费用都纳入到“合理成本”中了……其实,这不过是开发商虚列成本的一个普遍现象,而开发商在商品房申报定价上的内幕远不止这些。“通过我们核价,开发商申报的价格一般每平方米都要减掉几百元至1000多元。”南京市物价局有关人士称,房价审核挤掉的报价水分平均在20%以上。用一句最简单的话说就是:有些不该进成本的费用也进了成本。再如,药品定价,克林霉素磷酸酯片剂企业报价是31.20元,物价局挤掉“水分”的价格是24.96元,盐酸左氧氟沙星企业报价是49.50元,物价局挤掉“水分”的价格是42.00元。 作者: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