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饮酒安全 明年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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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商务部今天颁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该办法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据悉,该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办法》主要建立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溯源这两项制度,以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引人注意的是,该办法还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得限制或阻碍合法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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