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还要缴养路费 “费改税”短期内不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53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济南11月9日讯(记者高祥森)记者11月9日从山东省公路局获悉,费改税制度明年仍可能不能实施,国家交通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2006年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山东省养路费稽征部门表示,此举意味着明年仍将继续征收养路费。 山东省交通厅有关领导介绍,“费改税”传言已经传播很久,一些单位和个人错误地
据省公路局新闻发言人透露,“费改税”政策近期内不会出台,“费改税”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求各方面的精心准备和协同配合,山东明年仍将继续征收养路费。明年机动车的公路养路费及相关交通规费,仍将暂由交通部门征收。目前我省正准备专门检查机动车缴费情况,缴费义务人员应自觉缴纳规费,欠费车辆如不按期缴费,将难逃稽征执法人员的监控和处罚。责任编辑:王大鹏(来源:齐鲁晚报) | |||||||||